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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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网站公开栏目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础公开 1. 单位负责人
2. 单位名称
3.办公地址
4.办公电话
5.通信地址
6.办公时间
7.邮政编码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基础公开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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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主要职责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单位职责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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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领导之窗 1.姓名
2.性别
3.出生日期
4.籍贯
5.民族
6.学历
7.职务
8.工作分工
9.工作履历
10.标准证件照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领导之窗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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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设机构 1. 内设机构名称
2.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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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专栏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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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工作动态 本单位行业动态信息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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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点领域 人民调解 1、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2、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3、人民调解申请书、调解书模板;                4、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5、人民调解办理流程图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政策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人促股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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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

1、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3、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初审;  4、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的初审;         6、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立、合并及修改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的审查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辞退备案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重点领域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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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1、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服务;                      2、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3、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进行调查的备案;           4、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5、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被辞退除名处理的备案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重点领域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股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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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重点领域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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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1、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3、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4、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5、对法律援助人员违法收取钱财的处罚;

6、当事人申请或法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审查;

7、办理法律援助的服务指南;法律援助电话:12348

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频道-重点领域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兴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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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

1、特定对象公证减免费服务;

2、对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的初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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