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蚕桑习俗”是指兴仁市黑苗群众在种桑、养蚕和制丝过程中所遵循的风俗习惯。
“苗族蚕桑习俗”的具体实践方式为栽桑、养蚕、缫丝、染色和丝织等;“苗族蚕桑习俗”的具体表现形式在农事的时序、节令习俗、占卜叶事、祈福、禁忌、祭祀、工具的制作、歌谣和娱乐等。
该习俗的传承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仪式传承,代表性传承人主持蚕桑生产的礼俗、禁忌和规约;二是生产传承,主要是在具体的蚕桑的生产活动中,按照习惯传承经验和技能;三是生活传承,主要是在衣食住行和民俗节令娱乐活动中展示有关蚕桑文化的习俗,如服饰、食品、歌谣、竞技等;四是教育传承,家庭教育,拜师学艺。
该习俗分布的地理位置是在“黑苗”社区,如屯脚和巴铃一带。
兴仁自古就有蚕桑民俗。清初,布依族地区有养蚕。《黔南识略》云:“兴义府,近则种橡养蚕有成效。”按:蚕丝、黄丝,今产兴义县。盘江民俗是“抱布蚩氓市门满,大官不用说桑麻”。《民国兴仁县补志(点校本)》记载,县境已树有桑数百余万株,橡栎亦称是;家蚕、野蚕不难日见发达,今且有学织绉稠、府绸者矣。用蚕桑抵补禁烟之利。政府倡育种蚕桑,令饬各县设所,公司公植,树模以为范……全县约十有五万童童桑,盖青葱可爱。
“苗族蚕桑习俗”记载黑苗养蚕的习俗,具有民俗学价值;蚕桑属于遗传资源,具有生物学价值;劝农扶桑是古老的产业,具有经济价值;养蚕如养人,有训世劝导,需要人“耐心、细心、精心”,具有教育价值。
“苗族蚕桑习俗”是兴仁苗族的主体文化之一,与鲤鱼坝的稻作一起成为兴仁市的特色农耕文化;蚕丝又是苗族刺绣和丝绸的基本原料,苗绣实际上就是苗族蚕桑文化高度发展成熟阶段的产物,没有苗族蚕桑就没有苗绣。
2011年5月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来到鲤鱼村,在苗家庭院的蚕桑树边与苗族同胞拉家常、话发展、看苗绣,勉励大家用自己的双手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好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