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5: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兴仁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兴仁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数据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兴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对外数据发布情况,充分利用兴仁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平台,积极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统计月报、统计公报、地区生产总值等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单位领导简介、职能职责、政策文件、通知公告、部门动态、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145条(其中,工作动态 87 条,统计信息 24 条,统计数据24条,统计公报1条,通知公告2条,依规定公开的其他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以来,未收到政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群众投诉和举报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兴仁市统计局对外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一般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重要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密涉敏信息一律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兴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由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查看栏目更新情况,统计数据更新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明确1名局党组成员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若有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确保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下布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严格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出现一些语述表述不恰当的情况,同时有的信息质量标准不够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下步打算

一是深化学习,加强公文写作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写作能力水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执行《兴仁市统计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登记表》,切实压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三是强化认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仁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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