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能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兴仁市能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发布工作动态53条,行政处罚公示43矿次,通知公告2条,2023年兴仁市能源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产生后,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涉密信息不上网。持续更新网站工作动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能源局子网站进行栏目设置、检索功能进行优化,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定期对门户网站上传信息逐一开展排查,各类信息在上网前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审核,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二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公众举报投诉,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均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仅停留在表面,经验类信息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在信息公开前,要求各股室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度挖掘,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深度。同时,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补充完善。二是强化内部协作,由办公室牵头,畅通沟通渠道,按时采集相关业务信息。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时间节点管理。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提醒,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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