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10:5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波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波阳镇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政策号召,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致力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下,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打通政府与民众沟通渠道、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核心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深入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45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59条。其中:部门决算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单位职责信息1条、领导之窗2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2条、政府信息公开9条、通知公告3条、新闻中心乡镇动态12条、工作动态2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励志波阳)公开信息30条,通过波阳镇人民政府实体公告栏公开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方面,充分利用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撰写发布本镇动态和完成其他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另一方面,采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励志波阳)作为信息公开的补充平台,明确党政办工作人员管理维护,及时完成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镇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真实。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研讨并加以解决,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朝着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