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6:0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年,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更新并上传了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人员调整及时更新了兴仁市住建局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等内容,累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了部门动态39篇,通知公告7篇,燃气管理4篇,住房服务10篇,招投标公示10篇,政策文件6篇,城乡建设信息8篇,按时完成了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较好完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工作要求,2023年市住建局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目前,市住建局未开通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及其他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明确到各股、站、室,并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督促各股、站、室定期更新栏目信息,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年,市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其他优秀单位,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信息公开质量参差不齐;二是工作积极性不足。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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