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5:34 字体:[]

2023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一窗多办”改革要求,实现“2+2”政务服务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要求,从严审批签发公民出入境通行证件,严防境外输入。同时不断改进车管所服务方式,拓宽便民利民渠道,落实农村摩托车“一站一日办”工作机制, 2023年共下乡为群众办理摩托车驾驶证569本,派出所可以办理“放管服”交管业务13项,共为群众办理驾管业务2396笔。此外,我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22次,检查对象44个;联合3个单位开展抽查活动3次,检查对象6家,行政处罚0个,提出整改对象0个。

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17207件,行政处罚9192件,行政强制586件,全年行政复议案1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无行政败诉及国家赔偿案件。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为目标,围绕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权责清单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3年,兴仁市公安局主动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机关简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依审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落实局办公室实施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了责任落实,完善了工作机制,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巩固政务信息公开效能,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如:公安局重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了部门协作,将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职能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各警种,责任任务细化到各部门负责人,并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警务督导督察和目标考核,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有力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92

行政强制

5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导致一些群众不了解;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开发。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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