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6:55 字体:[]

2023年以来,兴仁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立足工作职能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渠道多样化,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如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同时,市民政局强化自查自纠,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截至年底,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2条次(其中:便民利企业服务26条、公示公告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2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策文件4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8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其他信息0条)。书记、市长信箱办结率100%。以上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更新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我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0件;我单位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进行规范、完善,及时对栏目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二是加强政策性文件方案进行解读,针对预决算报告等专业性强的文件,强化数字简单化,让群众更直观掌握报告内容。

(四)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我单位信息公开均通过兴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监督保障。严格审核拟公开信息的内容,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已发布内容的自查整改,确保发布信息有效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兴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政务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未能及时反映民政工作的最新进展和成果;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不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加大更新频率;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加政务新媒体的种类和覆盖面;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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