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16:33 字体:[]

兴仁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兴仁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仁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城北街道民主路20号政府大院内兴仁市财政局,邮编:562300,联系电话:0859-62125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单位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扣财政工作职能职责,主动推进财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全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动态类45条,通知公告13条,财政收支情况13条,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财政政策信息9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0条,招标公告2条,中标公告2、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2条、财政局“三公经费”信息7条。以上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更新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等有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单位始终严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发布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力度,即:实行信息撰写股室负责制,由局办公室复核,最后经撰稿股室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发布;对涉及财政局的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等信息,由局机关办公室初审,再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复核,最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复审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无独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所有政府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单位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全体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重视力度,明确由局长对兴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负主要责任,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全面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存在差距。有时候部分财政信息需经过上级部门层层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我单位将切实做好谋划,做好时间安排,留住时间,保障信息审核时间充裕,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还不够高。对部分信息谋划不足,导致信息发布质量一定程度上距离发布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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