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7:08 字体:[]

兴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兴仁市城北街道民主路20号,邮编:562300,电话:0859-62136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一是通过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5条。其中通知公告53条、招考招聘信息14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0条、常见问题知识库16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2条、政策类文件18条、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信息12条、其他结合我办实际应当公开的信息143条。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兴仁政务”、微博“兴仁发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3条。三是主动推进政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及信息公开意见箱2023年共受理网民来信254件,办结254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我办根据《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3年,我办共收到9件依申请公开请求,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共受理并办结9件,重复申请不予受理1件,结转至2024年度继续办理1件;我办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大审核力度。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原则,严把信息发布工作的“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展示关”。二是加强跟踪督促。每季度对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发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工作提示,督促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坚持以兴仁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提供统一的互动交流和政务服务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服务群众。二是优化平台资源整合,2023年专题专栏维护数量20个,新增专题专栏4个。三是定期巡查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状况,督促相关单位维护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关停并注销无法正常运营和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兴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工作,将政务公开、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网站栏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兴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但根据日常监测和省、州反馈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离“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网络安全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平台建设还需加强,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运维仍需不断优化。为此,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国家、省、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

(二)不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核,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全面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重抓好门户网站改版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安全运维,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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