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4:3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东湖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东湖街道2023年度通过兴仁市人民政府网、薏乡兴仁、璀璨东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2条,其他结合我街道实际应当公开的信息62条,以上信息已在上述三个平台公开发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东湖街道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84条,其中,惠民补贴补助相关公示信息12条,政策实施方案类7条,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公示3条,其他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东湖街道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等相关制度,结合街道办实际工作,加大落实力度,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保密关”,严格审核发布信息,进一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薏乡兴仁、璀璨东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东湖街道目前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真实、可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推广,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公众浏览量少,知晓度低;二是自有公众号平台发布内容还需进一步优化,转载信息多,自主发布信息量较少;三是线上线下公开内容不能有机统一,政务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规范公开内容宣传推广,优化公开程序,拓展线上线下双渠道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公众视野。二是进一步丰富东湖街道相关内容,规范公众号运营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保证线上线下公开信息同步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东湖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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