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18 14:5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兴仁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仁市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仁市东湖街道锦绣都会小区二楼,邮编:562300,电话:0859-22196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努力提升政府效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兴仁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类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信息的公开发布。2023年兴仁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各类政府信息11264条,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19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兴仁政务”、微博“兴仁发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3条。市长信箱及信息公开意见箱2023年共受理网民来信254件,办结254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答复公众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办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向政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总计13件,内容集中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土地征收等方面。依法办结1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所有上网信息发布前须严格进行审查,千方百计提升工作人员敏感信息识别能力,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二是持续梳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运维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水平。二是优化平台资源整合,2023年专题专栏维护数量20个,新增专题专栏4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及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制定考核要求,督促乡镇和政府部门严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92

行政强制

7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5.719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耐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不高,且多以文字形式展现,图解、数字化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还比较少等问题。

2024年,我市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强做优政务“两微一端”及政务服务热线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三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应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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