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9 16:51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仁市城南街道环城南路52号,邮编:562300,电话:0859-62101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文件、医保政策等内容,加大医保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1年,本单位通过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条,其中动态类56条、通知公告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医保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6条、其他结合我局实际应当公开的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已将本单位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2021年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仁府办发〔2021〕28号)、《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兴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制定《兴仁市医疗保障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试行)》,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原则,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保密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通过兴仁市人民政府网、兴仁市政务服务网及本部门网站页面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局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规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对公众吸引度不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政务服务网及本部门网站页面等渠道,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予以公开,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程序,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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