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1-28 10:38 字体:[]

2020年,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教育相关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为实现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今年,我局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重视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在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例会上多次强调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且有成效。

(二)信息主动公开,权利阳光运行。我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在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将教育相关政策、动态信息等进行公开。为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安全和科学规范,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每个环节都置入制度规范之中。每条公开的信息,由各股室认真整理、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同意确认后,才报送业务人员;报送的每条信息都由业务人员及本股室负责人核定后才能公开,确保了信息的完整、正确、准确。

我局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将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教育动态信息、教育资金预决算信息、收费指南、部门职能职责、民办教育管理、招生流程、招生简章、招生结果、学生资助等信息上传政府网站后台并经管理部门审核公开。全年利用政府网站后台发布教育工作动态信息68条,在局机关职务公开栏公示信息31条,其他相关的教育信息也及时发布,为公众提供了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及时化解矛盾,营造稳定环境。随着民众对教育的重视,人们越来越关心关注教育的发展。2020年,我局共收到转办件、网上信访等各类信访件共21件,都及时给予办理、回复。其中网上信访件18件,完成率100% ,满意率100%;市纪委(监委)转办信访件45件,完成率100% ,满意度100%。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整体的和谐稳定。

(四)办理行政审批,强化为民服务。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全年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理筹设、设立、扩大办学规模、法人变更、换证和注销等行政审批事项。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批培训机构变更法定代表培训机构注销

2020年,我局现场确认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434人,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101人,小学教师资格147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76人。报州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110人;申请补证换证2人。全年共组织2次普通话考试,共2150人通过网络申报并参加考试。认定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6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104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76人,小学教师资格证147人,幼儿教师资格证101人。

2020年学前幼儿资助4074名,发放资金177.14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68003人(次),补助资金3562.525万元;高中困难学生资助11038人(次),资助资金1199.89万元;中职困难学生资助12499(次),资助资金1247.465万元;省外高中及以上资助人数1283人,资助资金578.648万元;2020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9464笔,贷款金额6968.4万元,贷款成功 9380笔,发放6906.44万元。实现140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70学前教育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3

+585

13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12

+5831

123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50.3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教育的事项多、面广,业务量大,由于工作叠加,往往会顾此失彼,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的现象。

(二)教育涉及面广,各股室业务办理繁杂,部分股室负责人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利用中层干部工作会,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各股室的职能职责,把教育信息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及时、准确更新公开的内容。

(二)拓宽渠道,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兴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兴仁市人民政府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教育政策与资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教育政策、本地教育发展状况、教育教学管理等信息,进一步保障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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