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1 10:41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8年7月省下发兴仁市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数量14项,与2019年对比新增2项。政务大厅处理决定数量3070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18年7月省下发市林业局26项,与2019年对比减少5项。行政处罚2018年7月省下发91项,与2019年对比减少6项。行政强制2018年7月省下发市林业局7项,与2019年对比增加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7月省下发1项,与2019年对比无增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30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6

18

行政强制

7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无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兴仁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兴仁市林业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森林法》、《贵州省森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兴仁市林业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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