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20-01-20 10:43 字体:[]


2019年大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省、州、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大山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兴仁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2019-66)及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2019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大山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一次办结”改革措施,很好地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在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服务职能上取得的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19

2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7

减1

8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882440.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村(居)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工作不持续,力度尚不够大。部分村(居)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缺乏持续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构建阳光型政府的工作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比较庞大,涉及的项目和内容较多,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权限需要进一步清理,审批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选派工作认真、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上报、公开。

            大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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