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2025年兴仁市获得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60万元,可使用资金为60万元。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兴仁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兴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