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部门,省、州驻市单位:
根据《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2〕44号)和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仁机编字〔2022〕16号)文件精神,调整组建兴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兴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印章编码:5223222018350)印章”,原“兴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编码:5223221003330)印章即行废止。
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