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农村居民分户流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农村居民分户工作,兴仁市公安局严格依据贵州省公安厅印发的《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兴仁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所有办理条件、流程、材料、审核标准均严格按照现行户籍管理及乡村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相应的环节与办理条件,一方面是落实户籍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人口户籍信息管理;另一方面也是结合农村实际,从源头防范因分户引发的宅基地分割、集体权益分配、家庭财产划分等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合法权益,规避各类矛盾隐患。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在严守政策底线、不突破法定规定的前提下,实现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全面梳理并取消非法定证明材料,精简办事要件;二是优化内部审批环境,压缩整体办理时限,提升办结效率;三是公开办理指南、办理标准及质询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基层户政人员业务培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做好户籍便民服务工作。
兴仁市公安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