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建强专业执法队伍夯实履职根基,推行精准靶向执法整治各类环境乱象,畅通多元共治渠道厚植生态法治防线,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业务深度融合,以法治赋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压实领导班子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所有环境行政决策、违法案件办理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主动征求法律顾问专业意见,保障各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规范。二是持续规范依法监管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重大案件审查和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明晰执法权责。以 “双随机、一公开” 规范各类执法事项与岗位分工,统一各类案件办理流程标准,划清执法权限,消除权责模糊、越权执法现象,构建监管查处闭环体系。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力量。设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持证上岗,明确专人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成立案件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所有行政处罚、重大监管案件均经过严谨法制审核,夯实案件合法办理基础。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持续开展系统化分层分类法治培训,现有27名持证执法人员已实现培训全覆盖。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州生态环境局举办的专项执法轮训班,积极主动参加兴仁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由相关人员以线上形式对全局持证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压实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明晰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机制,定期自查复盘,引导执法人员树牢依法治污理念,严防执法宽松软、程序不规范等履职短板。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日常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污染源常态化监管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2026年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企业144家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件,累计处罚金额44.8万元。落实贵州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政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1件。充分运用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远程监管,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压缩企业违法排污空间,从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同步规范涉环境行政拘留案件办理流程,按要求开展案件移送工作,严格执行环境违法打击标准。二是加大民生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力度。聚焦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畅通群众环境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办理各级环境交办案件。2026年上半年,累计处理处置生态环境信访举报50余件。同时,自7月起至10月,我局实行班子成员公开接访制度,每月固定2天专门接待群众来访,依法维护群众合法生态环境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托“6·5世界环境日”“8·15生态环境日”,通过入企检查等开展普法宣传,强化居民环保意识,引导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认知水平。二是推进环境信访法治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举报,建立标准化台账,规范受理核查、研判答复全流程,处置工作全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明晰整改要求与法律责任,依法化解环境矛盾,引导群众理性维权,确保信访办理合法规范。三是丰富普法宣传渠道。线上依托各类平台开展学法普法、公示执法案例,线下深入企业宣讲,全方位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