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具体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1 |
兴仁市粤华液化气充装站 |
92522322MA6DYCYK8X |
仁综执(社二中队 )罚决字〔2022〕第07号 |
该单位向用气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供应燃气。 |
罚款 |
根据《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整的行政处罚。 |
7 |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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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仁市黔桂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522322580684145E |
仁综执(社二中队 )罚决字〔2022〕第11号 |
该单位在东湖新城小区24栋三单元一楼前处维修改建化粪池,施工前未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兴仁市阳光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造成埋藏地下燃气管道(de63)11.7米被挖暴露地面。 |
罚款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整的行政处罚。 |
2 |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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