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行政股室)
根据上述职责,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联络、接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统计、目标绩效管理、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设主任1名。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培训、年度考评、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承担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考核和任免工作。设股长1名。
(三)政策法规股
拟订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权限内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审核、审批及转报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和住宅产业化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初审、监督管理;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指导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缴和监管使用;负责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保障房资金的使用;拟订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措施并指导实施;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保障房出售、出租的审批;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城乡建设管理股
负责拟订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负责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经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指导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受灾村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庄迁建(重建)的建设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监测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六)建筑业管理股
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监管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等建筑业企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指导全市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同组织全市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应执业、从业人员教育、农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市外入市相关企业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建设工程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受理质量投诉;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及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等安装工程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燃气、热力、防洪、地下管道等设施及附属设施)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职责;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配合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内设机构(事业股室)
(一)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宗 旨: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受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或委托,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工作综合辅助服务职能。配合参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各类发展规划、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等办法的制定,协助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协助做好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全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维护,为城市亮化美化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对城市及村镇建设提供技术性指导服务;协助做好全市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企业的业务指导;负责提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持等工作;协助开展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并受理相关质量与安全投诉,协助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技术指导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承担全市工程造价服务和协助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工程造价和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销售、设计和施工等协调工作;指导各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协助做好住建行业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证申报;负责全市住建行业企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协助做好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住建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纠纷调解法人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住建行业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各类统计数据查询服务;协助做好房地产业(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申报工作;承办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设下列 7 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联络、接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统计、目标绩效管理、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质量和安全保障股。参与住建行业各类发展规划、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协助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配合做好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全市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企业的业务指导;协助开展质量安全技术检查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持并提出质量安全建议等工作;协助开展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并受理相关质量与安全投诉;协助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等工作。
3.工程造价与建筑节能股。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执行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配合做好调解处理工程造价计价的争议和纠纷;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销售、设计和施工等协调工作,指导各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4.建筑业服务股。协助做好建筑业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证申报;负责全市建筑行业企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增项、升级等提供服务,协助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住建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化系统等安全维护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住建行业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各类数据统计查询服务。
5.消防验收备案股。协助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技术指导和验收、备案和抽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的调查,参与编制相关技术规范等工作。
6.房地产业(物业)服务股。协助做好全市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应执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为房地产业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申报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日常事务、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行为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市房地产及有关统计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备案工作;负责为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创优达标工作、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组织实施等提供服务保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7.城乡建设服务股。指导城区路灯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工作,以及其他公益性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协助燃气市场、城市燃气管网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协助做好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性指导服务;协助做好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协调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协调受灾村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庄迁建(重建)的建设工作;协助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
(二)兴仁市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宗旨:为全市住房保障建设提供管理和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城镇廉租住房、经济实用住房建设管理,负责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农场、林场等棚户区改造的建设管理。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一号
主要负责人:陈洪宁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859-6222939
通讯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一号
邮政邮编:5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