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巩固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参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告如下。
三、按职责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按职责指导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防止噪声、震动等污染环境。
五、负责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六、落实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