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按照国家、省、州四普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在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的基础上,我市拟将“凤凰山沙弥鳌老和尚墓”等86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本次名录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及时向我局反馈,反馈内容需详实具体并说明理由。
电话:0859-6222861
地址: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兴仁市科教路20号)
附件:兴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
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