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产业类政策
——生产家畜产业
政策:
省农村产业革命生态家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家禽产业“贵禽贷”金融支农合作方案的通知
措施:
(一)贷款支持对象。
贷款支持对象为在贵州注册和纳税的生态家禽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家禽产业种繁、养殖、屠宰等环节),优先支持“9+3”县区注册和纳税或生产基地分布在“9+3”县区的生态家离经营主体,同时贷款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主体符合支农支小定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有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还款来源有保障,能覆盖贷款本金、利息、担保费等,项目风险措施可控。
3.所实施的项目对生态家禽产业的发展有带动作用,或对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 贷款额度。
原则上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由省农 担公司按“28”风险分担模式进行增信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贷款用途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
(三)贷款利率。
合作银行具体贷款利率详见《贵州省生态家禽产业“贵离贷”金融支农框架合作协议》。
(四)担保及担保费率。
由省农担公司根据生态家离产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进行增信担保,省农担公司应弱化反担保条件,并做到应担尽担,优惠担保费率。后期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可以协商调整担保费率,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具体为:
1.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内(含)的,原则上担保费率不超过 0.8%( 其中“9+3”县区执行0.5%”。
2贷款金额在300-1000 万元(含)的,原则上担保费率不超过 1%( 其中“9+3”县区执行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