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恒
职务:兴仁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主任
领导分工
主持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工作,协助市水务局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水价改革、烟水配套工程、小水电站清理、农村山塘监管、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林长制;协助陈作平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及乡村振兴;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水土保持办公室,中心灌区建设股,协助陈作平同志分管中心饮水建设股。
对接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市乡村振兴指挥部、林业局、潘家庄镇、新龙场镇、鲁础营回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