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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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综合治理、资产管理,起草工作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督导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财务、执法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票据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负责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初审、聘用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域名管理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本局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法规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本局法律顾问工作。

(四)质量发展股。拟定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核查、评审的观察和监督等工作

(五)标准与计量认证股。负责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执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担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相关工作;管理条码、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发展;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核查、评审的观察和监督等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七)食品安全协调股。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食品生产、销售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消费环境和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并督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九)药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生产标准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辅料、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注册产品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开展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受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有关质量的投诉;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资格初审和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受理医疗器械产品、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注册; 监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药品、化妆品广告的发布,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互联网服务和交易的监督管理,搜集反馈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药品和药源性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依赖性药物滥用进行监测和信息反馈;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调查处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药学、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现场核查、评审的观察和监督等工作。

(十)登记注册指导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十一)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和督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承担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股。按规定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十三)知识产权管理股。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股。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指导兴仁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杈、专利侵权、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违法行为。负责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工作,按上级安排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对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及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指导派出机构开展案件办理工作。承担查办上级交办的跨区域案件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机构:

(一)市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东湖、城南、真武山、巴铃、回龙、百德、下山7个分局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局的机构级别均调整为正股级其他事项不变。

(二)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单位负责人:蒋福彪

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振兴大道中段86号

办公电话:0859-62202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4:30-17:30

通信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振兴大道中段86号

邮政编码:5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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