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和华

姓名:潘和华

职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潘和华同志分管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联系武警兴仁中队。联系大山中心派出所、百德中心派出所、巴铃派出所、回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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