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周波
职务:兴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
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村振兴、“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负责债务化解工作,抓好涉及财政部门的审计、巡视巡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