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工作部门:
《下山镇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因部分工作人员变动,并对此处置方案进行完善修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兴仁市下山镇委员会
兴仁市下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下山镇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源头管控治理,巩固提升森林草原防火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风险,筑牢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切实做好下山镇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如下安排,希望镇属各部门、驻镇部门、各村(社区)抓紧按照此方案抓好落实。
一、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时预防和处置火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大力宣传和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做好下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杨旭 镇党委书记
王韩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指挥长:陈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指挥长:郑远伦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国兴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权飞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欣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蒋顺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提名候选人
粟光华 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下山派出所所长
宋晓萍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白宁全 镇卫生院院长
刘云波 镇四级主任科员
黄天兰 镇三级主任科员
庞林 镇四级主任科员
杨洪 镇七级职员
令狐荣坤镇八级职员
张光文 镇八级职员
胡玉 镇八级职员
成 员:李昆 镇党政办负责人
吕仕莲 镇党建办负责人
谢洪元 镇纪委办负责人
刘忠艳 镇综治办(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易旭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绍平 镇安监站负责人
张仁海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张娇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负责人
韦大专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王英杰 镇政务中心(人社大厅)负责人
代兴湖 镇民政办负责人
杨顺涛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江征 市自然资源局下山所负责人
张修海 镇林业办负责人
徐华 镇农房办公室负责人
王佳佳 镇财务室负责人
赵福宽 镇武装部负责人
韦大乡 下山镇中心学校校长
国良斌 下山供电所所长
龙贵山 下山司法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书、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征地专班。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办,陈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统筹、调度、指导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驻镇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密切跟踪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其职责由接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承接。
二、工作目标
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情的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实现零应急热点的目标,全镇通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烧除、隐患清除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宣传引导
1.广泛发动群众。一是充分借鉴今年防汛经验,在11月30日前,全镇每个村民小组召开坝坝会宣传森林防火工作,讲清楚计划烧除要求,三级及以上火险等级、高温大风等高火险时段,禁止烧秸秆、地渣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需要烧除的在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下报备。二是2026年2月28日前,林业站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各村(社区)在自然村寨寨口、人员密集地、重点林区、路段等地张贴《禁火令》《林长令》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相关宣传资料,每个自然村寨张贴不低于5张。三是林业站牵头,在公路沿线、主干路等显眼处喷刷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村(社区)不低于2幅固定宣传标语,对破旧损毁的要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和维护更新。四是12月30日前,林业站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护林员按片区开展“敲门行动”,发放、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将各级禁火令或总林长令进行宣传讲解并张贴公示,做到户户全覆盖。五是林业办公室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各村(社区)利用组组响进行宣传,生态护林员利用小喇叭流动宣传。六是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敲门行动、院坝会、村组干部下组收缴两险、村级微信群、小组群、抖音、QQ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草原火宣传。七是林业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自然村寨易发生火情区域设置森林防火小彩旗。八是抓好在家务农人群、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精神障碍者、放牛羊野外抽烟者等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人员的宣传。
2.部门协同,多形式宣传。一是市林办公室在2025年11月7前,组织我镇159名生态护林员第一轮集中森林草原防火相关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党政办牵头,林业站配合在2026年1月31日前,对放马坪景区开展1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培训,在高火险等级时段,在景区入口处、重点路段、旅行社显眼位置等张贴防火宣传海报,对进出景区、外出旅游观光人员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组组响等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利用组组响每日早上和傍晚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知识。三是中心校负责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四是安监办牵头负责在11月30日前,对镇内工矿企业、加油站、光伏发电站、供电所、危化品(危爆品)仓库等企业和单位开展1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压实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在12月30日前,组织开展规范野外农事用火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筑牢群众农事生产生活时注意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六是镇民政办负责在公墓区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严格对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宣传。七是派出所、市司法所负责,在12月30日前,利用近年来本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大众开展火灾案例宣传教育。八是与毗邻乡镇(街道)签订联防联控承诺书,与接壤的晴隆县紫马乡、安谷乡签订联防联控承诺书,确保一方出现火情及时通告,加强联防联控。
(二)开展计划烧除
按照省、州关于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三烧三不烧”要求(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科学、安全、有序、规范地开展计划烧除工作,有效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1.烧除时间。第一阶段烧除时间为12月30日前。第二阶段烧除时间为春耕生产期间,各村(社区)根据天气情况确定。
2.组织烧除。在第一阶段(12月30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发动群众,逐山头逐地块对林间地头、林区边缘的秸秆进行烧除,要确保与林地草地荒山交叉的田地得到有效烧除。在第二阶段(春耕生产期间),各村(社区)结合天气情况,组织群众对林中、林边田地的地渣、杂草枯枝等进行烧除。
3.落实监烧。个人农事生产性用火需提前向村(社区)进行报备,报告计划用火时间、具体地点、规模等。对报备烧除的用火,明确村组干部、护林员等人员进行监督。农户在监督人员的指导下,清理出安全区域后再点火,监督人员准备好打火拖把、砍刀等扑灭火设备。烧除完成后要认真检查火场,监督人员确定无明火、无烟点、无隐患后方可撤出场地,形成安全管理闭环。在天晴高温和大风天气时,严禁烧秸秆地渣,火险等级三级以下各村(社区)可利用喇叭通知群众开展烧除。
镇村(社区)两级林长要强化实施计划烧除工作的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属工作部门、驻镇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林业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开展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烧除的调度、总结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好计划烧除中出现的问题;农服中心负责农事用火宣传,指导规范农事用火,推进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协助开展林缘周边农事生产计划烧除工作;安监办、林业办要及时对接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时时发布的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气象信息,协助开展计划烧除应急准备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三)风险隐患整治
1.消除历年易发生火情的风险隐患点。12月30日,各村(社区)要摸清辖区内历年易发生火情的荒山荒坡,结合地形地貌有组织地进行报备烧除,最大化消除安全隐患。
2.消除重点设施设备的风险隐患。安监办负责督促指导涉及煤矿、油库、光伏发电站、道路维护公司等对隐患区域进行排查清理,在周边砍出一定安全距离隔火带。
3.消除林电交错的风险隐患。供电所负责在12月30日前对我镇穿越林区的所有输配电设施及设备下方和周边火源隐患进行排查清理。
4.消除坟区风险隐患。民政办负责,在12月30日前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公墓进行排查,对周边及公墓内的杂草等火源隐患进行清理。
5.消除景区风险隐患。党政办负责,在12月30日前督促指导景区负责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景区进行排查,对景区内的杂草等火源隐患进行清理。
(四)抓实重点管控
1.重点人群。林业办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精准掌握各村(社区)长期在家务农人群、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精神障碍者等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人员情况,在11月30日前完成全面摸排,摸清重点人员在重点林区、路段的耕地内地渣烧除情况,建立台账,包保到人,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开展森草原林防火宣传。
2.重点时段。在春节、元宵、春耕、清明等重点时节和三级及以上高火险等级天气时段,涉及镇属各工作部门、驻镇部门、各村(社区)要开展巡查工作,在重要坟区路口设立卡点,防止携带火机等火种进山,防止祭祀上坟引发火情火灾。
3.重点区域。林业办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在12月10日前围绕五龙团堡林场、放马坪一带、官家坟、厂头村长菁、独氽一带等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除和巡查巡护,指导各村(社区)对林边、林中可燃物进行清理,根据林区地形地貌,提前科学清除防火隔离带,完成处置工作。
(五)抓好火源管控
在省、州、市发布高火险天气时,特别是春节、元宵、清明等时节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在林区入口、坟墓集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和车辆检查登记,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卡点务必做到“五有”:一要有标牌;二要有镇村(社区)干部值班;三要有小喇叭宣传防火政策;四要有收放火源的箱子;五要有登记本。
(六)提升应急扑火能力
1.科学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和开展实战演练。林业办牵头。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办法,在12月30日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及时处置。
2.加强物资储备并检验。各村(社区)储备好灭火拖把、清点好林业办发到各村(社区)的水壶(喷雾器),村(社区)采购的割草机等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及时做好补充。安监办、林业办要清点消防水带、灭火拖把、砍刀、油锯等应急物资。
3.组建扑火队伍。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严禁将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编入扑火队,镇级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稳定队伍。
4.早期火情处置。发现火情后,镇村(社区)两级要按照“小火大打、重兵投入”思路,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处置,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根据“三先四不打”原则,做好火情研判,在确保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在30分钟内科学处置火情,完成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驻镇部门要按此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挂村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支书要具体抓落实。要进一步压实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责任;建立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和护林员“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山头、到林区、到地块、到人。
(二)强化工作履职。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驻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根据工作完成推进情况报林业办汇总,林业办按照时间节点合理统筹调度相关工作,适时将工作完成情况提请镇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各村(社区)、林业办要充分利用好护林员队伍,强化培训,提升正确履职能力,对不能正确履职的,要及时调整,严防出现责任落空;对不能正常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护林员,要及时更换。
(三)强化要素保障。财务室、安监办、林业办要协同配合,将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及时备足防火物资,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在高火险时段,确保信息通畅,发现火情必须在15分钟内将时间、地点、火势蔓延等基本情况报安监办、林业办,对着火区域内是否有油库、炸药库、危化品等相关物品、设施和群众房屋情况,要先报告后核实。对于上级反馈的火情信息,各村(社区)要立即赶赴现场核实,并在15分钟内上报火情核实情况。
(五)强化督导检查。林业办负责督导哨上村、马乃营村、马乃屯村、厂头村;安监办负责督导大坝村、茅坪村、下山社区、高武社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导镇大石村、民族村、白岩村、苦森箐村。各督导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按照督导片区开展督查及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要履行主体责任,实时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纪委办负责督导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驻镇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六)强化结果应用。镇级开展督导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驻镇部门年终或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