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区各单位(部门):
《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 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仁市下山镇委员会
兴仁市下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塑造“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城市面貌,打造干净、有序、整洁的环境。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拓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贵州省关于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档升级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2〕28号)、《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23〕8号)、《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测评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23〕9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23〕18号)、《中共兴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23〕1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全方位补齐“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短板弱项和高质量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为主要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兴仁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十大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强化闭环管理、常态化推进,着力巩固提升全镇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持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助推全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年度综合测评实现争比进位。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充实调整下山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卢渊林 镇党委书记
曾荣富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国兴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蔡昌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下山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王思思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蒋正卫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刘 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郝政全 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下山派出所所长
杨 昆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候选人
陈 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晓嫚 镇四级主任科员、人大副主席
刘云波 镇四级主任科员
杨 洪 市财政局下山分局局长
白宁全 下山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李 昆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张雯雯 镇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保 昆 镇纪委办负责人
赵福宽 镇武装部办公室负责人
刘冰舟 镇民政办负责人
付光河 镇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 刚 镇农服中心负责人
张金筛 镇林业办负责人
周 林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王文勇 镇农房办负责人
张 娇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张光文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胡 玉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聂乃益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文江 镇财务室负责人
汪益财 镇创文办负责人
韦大乡 下山镇中心学校校长
江 征 下山自然资源所所长
龙贵山 下山司法所负责人
罗 龙 下山供电所所长
龚华奎 市水务局下山水务工作站站长
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支书、驻村工作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创文指挥部办公室,杨国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益财、金方宇、王英杰、江登榜、王贤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统筹、调度、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12个村(社区)工作组:
(一)大石村工作组
组 长:卢渊林 大石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曾昌盛 大石村第一书记
宋晓萍 大石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二)厂头村工作组
组 长:曾荣富 厂头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宋江福 厂头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三)马乃屯村工作组
组 长:杨国兴 马乃屯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邓芳林 马乃屯村第一书记
汤祖兵 马乃屯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四)大坝村工作组
组 长:杨国兴 大坝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李尚明 大坝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五)茅坪村工作组
组 长:蒋正卫 茅坪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余 飞 茅坪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六)哨上村工作组
组 长:杨 昆 哨上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令狐荣坤 哨上村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七)民族村工作组
组 长:蒋正卫 民族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杨清涛 民族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八)马乃营村工作组
组 长:刘 欣 马乃营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杨 斌 马乃营村第一书记
车光华 马乃营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九)苦森箐村工作组
组 长:陈 玉 苦森箐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余小平 苦森箐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白岩村工作组
组 长:陈 龙 白岩村挂村领导
副组长:张光跃 白岩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十一)高武社区工作组
组 长:刘云波 高武社区挂村领导
副组长:罗 平 高武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社区干部
(十二)下山社区工作组
组 长:王晓嫚 下山社区挂村领导
副组长:文 珍 下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驻村干部及社区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各自村(社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日常工作推进;定期研判分析,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不断巩固工作成效,力争上级督查考核零问题零扣分。
三、工作措施
(一)督查通报。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实地监测考核指标责任分解清单》(附件2)、《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3)等指标内容,以及省、州、市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不定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全镇各点位和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通报,同时督查结果作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
(二)季度考评。每季度结合本季度通报、暗访(督查)等情况,镇级对村(社区)开展一次检查考评,对结果进行排名,对工作成效差,成绩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全体村干部及驻村干部上台亮相。
(三)年度考核。综合本年度月督查、季度考评结果和运用省、州、市考核结果综合得出年度考核结果(省、州、市直接考核的部门以省、州、市的考核结果为准)报镇党建办公室。
四、考核加减分及运用
(一)考核加分和减分
1.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的特色工作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在全州进行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年度总分加0.5分;在全省进行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年度总分加1分。
2.被省检查组通报表扬一次年度考核总分加1分;被州检查组通报表扬一次年度总分加0.5分;被省检查组通报批评或督办一次扣年度总分1分;被州检查组通报批评或督办一次扣年度总分0.5分。
3.群众举报及省、州、市检查组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以现场交办、《整改通知》等形式下发后,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扣当季度总分0.5分,整改回复后同一地点同一问题仍然存在的扣当季度总分1分。
4.按时按质报送各类文明创建和文明行动印证资料,不按规定报送一次扣当季度总分0.5分;各村(社区)、各室(站、所、中心)干部职工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单位公职人员和编外用工人员因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1次扣当季度总分0.5分。
5.对在多彩贵州网“不满意问题征集专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反映的问题不按时限回复的,每次扣当季度总分0.5分,回复后未形成常态管理再次出现反弹的,扣当季度总分1分。
(二)省、州、市考核应用
因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影响全镇在省、州、市考核排名靠后,导致相关工作促进会在我镇召开,该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作整改发言,并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和检讨,镇党政办、镇创文办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按程序严肃问责。
(三)结果运用
依据加减分项综合得出年度考核结果,按结果扣除年度综合考核中对应分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州、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及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督查内容。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包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包保帮扶责任,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定位、高要求推动,将活动与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切实把“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各村(社区)做到挂村领导(包保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支书亲自抓、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保障活动经费,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为开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务求实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党委统领、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镇党政办、创文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联络服务,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镇人大、镇纪委要强化工作监督,督促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抓好责任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到工作中来。利用宣传栏、院坝会、群众会、入户走访、公益广告、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先进典型,倡导文明风气,曝光不文明行为,监督不文明现象,切实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工作成效。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聚焦工作中存在的“暗角”和“老大难”问题,以小切口、准发力、硬举措、实效果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不断巩固提升活动工作成效,力争上级到镇督查考核零问题零扣分。
附件:1.下山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包保村级
情况
2.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
实地监测考核指标责任分解清单
3.下山镇2023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下山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包保村级情况
|
序号 |
行政村 |
包保领导 |
包保部门 |
备注 |
|
1 |
大石村 |
卢渊林 |
乡村振兴办 |
|
|
2 |
厂头村 |
曾荣富 |
财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3 |
马乃屯村 |
杨国兴 |
党政办 |
|
|
4 |
大坝村 |
杨国兴 |
林业办、农房办 |
|
|
5 |
茅坪村 |
蔡昌盛 蒋正卫 |
综治办 |
|
|
6 |
哨上村 |
杨昆 |
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
|
|
7 |
民族村 |
蒋正卫 |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办) |
|
|
8 |
马乃营村 |
刘欣 |
民政办、创卫办 |
|
|
9 |
苦森箐村 |
陈玉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
|
10 |
白岩村 |
陈龙 |
农服中心 |
|
|
11 |
下山社区 |
王晓嫚 |
党建办 |
|
|
12 |
高武社区 |
刘云波 |
政务中心(人社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