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工作部门:
《下山镇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兴仁市下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下山镇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镇范围内洪涝、旱灾等灾害事故预防工作,保证灾难发生时能够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进行救援,高效有序地在灾害发生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在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兴仁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市的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防汛抗旱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应充分认识到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防汛抗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早。建立健全和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负总责,层层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一方平安。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机构设置、职责
(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礼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荣富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家义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云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路 瑶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杜 银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 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正卫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郝政全 下山派出所所长
邓成志 镇和谐矿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杨 洪 市财政局下山分局局长
白宁全 下山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杨昌海 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晓嫚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令狐荣坤 镇安监站站长
孙 奎 镇民生组组长
张金筛 镇林业站负责人
张光文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胡 玉 镇乡村振兴组组长
贺传敬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聂乃益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江 征 下山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韦大乡 下山镇中心学校校长
龚华奎 市水务局下山水务工作站站长
吴荣金 下山供电所所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职 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全面部署,对抢救措施和处置方案作出决策和命令;调集抢救力量,组织协调参加抢救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务大厅,由刘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顾艳娇负责防汛抗旱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防汛抗旱灾情预警组
组 长:刘欣
副组长:令狐荣坤、孙奎
成 员:下山自然资源所、安监站、民生组全体成员,各村
(居)驻村干部及村(居)委会主任
职 责:遇到干旱天气,各村(居)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汛期期间负责对所辖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监测,及时排查隐患,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处理。发现灾情险情时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群众有序撤离及自救。
(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组
组 长:李家义
副组长:刘欣、杜银、蒋正卫
成 员:信访维稳组、安监站、综合执法大队、民生组、乡村振兴工作组全体成员、涉及村(居)全体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职 责:发生旱灾时积极主动帮助和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确保灾区社会稳定。汛期期间发生各类自然灾害时负责引导帮助受灾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受伤群众的救助及护送;现场情况的适时监控及将信息反馈至指挥部。
(四)防汛抗旱医疗救助组
组 长:蒋正卫
副组长:白宁全
成 员:下山卫生院全体成员
职 责:负责对灾害发生点伤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五)防汛抗旱后勤保障组
组 长:路 瑶
副组长:杨昌海、王晓嫚
成 员:机关事务组及社会事务办全体成员
职 责: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并确保供应,调集所需车辆、人员,安排现场人员的饮食和休息,准备有关防护和救灾物资,确保灾情发生时物资合理调配有序发放;引导群众在安置区域内做好安置;指导并帮助群众搭建救灾帐篷。
(六)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组
组 长:路 瑶
副组长:杨昌海
成 员:机关事务组全体成员
职 责: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预防排查
各村(居)、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旱情严重时,采取措施抗旱的同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程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汛期期间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工作方针,开展汛前检查,对于人为设置的行洪障碍,进行全面清查,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对不能及时处治的隐患要落实监测预警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对经常发生崩塌、落石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安排专人值守、监测,保证人民群众安全。
五、值班纪律
设应急值班室在镇党政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做好当日旱灾、汛情等电话记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汛情、旱情,并及时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当班人员应做好事件处理结果登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其它要求
各村(居)、企业和个人,如发现灾情发生应当立即将受灾地点、时间和类别等有关情况及时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59-6520526),信息报送组在接到灾情后按要求形成报告,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