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龙
职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领导分工
协助党委主要同志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及党的建设工作。统筹乡村振兴、巡察、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矿区、“三农”等工作。负责政法、依法治镇(含普法)、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禁毒、涉法涉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金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命案防控、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
联系指导民族村;包保兴民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