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行政区划
新龙场镇位于兴仁市与普安县的交界处,东与真武山、城北街道相连,南与鲁础营回族乡、雨樟镇接壤,西与普安县的青山镇、楼下镇毗邻,北接潘家庄镇。全镇国土面积99.22平方公里,辖8个村(社区)113个村民组,总人口3.2万人。
2.自然地理
境内地势西高东低,多山,多溶洞,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最高海拔2014米,最低海拔1312米。
3.文化旅游
9万余亩林区、万亩竹海、千亩茶园,属“天然氧吧”,康养之地;传统古村落—何家大院,石人山、马岚山+彝家洞溶洞群、美丽的田园等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让您神往。
4.民族宗教
辖区内居住有汉、布依、苗、彝、回等民族。
5.社会事业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围绕“教育立市”要求,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医疗健康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落实特困户生活救助、民政救助等社会救助,关爱空巢家庭、留守老人及儿童,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现到户;加大扶持创业就业力度,积极完成技能培训,实现新增城镇就业;加大双拥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落实力度,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推动殡葬改革有序进行。
二、基本信息
单位负责人:辛之府
办公地址:兴仁市新龙场镇龙场社区二组49号
办公电话:0859-65400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通信地址:兴仁市新龙场镇龙场社区二组49号
邮政编码:562311
三、班子成员

姓名:吴锦胜
性别:男
职务:镇党委书记、人民武装部政治教导员
工作分工: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管武装工作;分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民生监督等工作。联系指导杨柳树村工作。

姓名:辛之府
性别:男
职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统计、粮食安全、经济指标、国防动员、发改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虎场村工作。(对接市政府办、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等单位)

姓名:王国涛
性别:男
职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工作分工:分工待明确。

姓名:肖 林
性别:男
职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党建、组织人事、国家安全、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协助指导农业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分管巡视巡察整改、平安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市域治理、重大风险防范、扫黑除恶、禁毒、反诈、防处邪教、法治、涉法涉诉、普法教育、依法治镇、非法集资、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目标绩效、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务政务公开、民调事项、保密、宣传、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指导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代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文联、科协、知识产权、共青团、老龄、关工委、老干、史志、红十字、远程教育、网络安全、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民裕村工作。(联系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局指挥部、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史志办、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市科协、市档案馆、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姓名:田金香
性别:女
职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民生监督、作风整顿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对接市纪委市监委)

姓名:习烨
性别:女
职务: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统战工作;分管妇联、统战、民族宗教、政协、文体广电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就业、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民政、殡葬改革(含公益性公墓建设)、教育(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卫生健康(计生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产业大招商、为企业减负)、残联等方面工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联系指导联庄村工作。(对接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市妇联、市民宗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

姓名:章先勇
性别:男
职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安全生产(煤矿山、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邮政快递行业监管、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食品药品、消防(防灭火)、烟花爆竹、危化品、山塘水域、天然气管道、特种设备等)、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设施农用地备案)、卫片执法(含历年例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耕地流出整改、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市场监管、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乡镇企业(微型企业)电力、通讯、垃圾清运、和谐矿区建设等工作,分管耕地流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联系指导冬瓜林村工作。(对接市安委办、市监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科局〈市商务局、大数据局〉、市能源局、市和谐工矿区建设服务中心、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等单位)

姓名:熊家富
性别:男
职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提名人选
工作分工:主持镇人民武装部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管武装工作,协助镇长分管统计、粮食安全工作;分管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农业现代化、500亩坝区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含产业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宅基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审批、林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饮水安全保障、水务(河长制)、畜牧、烤烟、气象、农业农村类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厕所项目建设等)、街面乱搭乱建等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龙场社区工作。(联系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基办〉、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农房办等单位)

姓名:陈玉
性别:男
职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分管审计、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分管新型城镇化、小城镇建设、发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电商(供销)、金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固定资产投资与管理、城镇燃气、住房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扶贫项目建设、欠薪欠资(工程欠款由城建办提供,和谐矿区欠款由和谐办提供)、“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大洼村工作。(对接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供销社等单位)
按照职能归口要求确定党政机构设置。新龙场镇设置8个党政办事机构,均为股级。
1.党政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承担镇属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服务,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统计、信息、保密、史志、档案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拟订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本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件、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办理的情况。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设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联络辖区内各级党代表;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干部;负责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协调团委、妇联、工会、文联、科协、工商联、红十字会工作。
设主任1名。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镇内企业的发展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帮民助民致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工业、第三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指导经济贸易、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的发展,培育、完善城乡市场;负责本镇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承担住房和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工作。
设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4.社会事务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残联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承担本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和村(居)民自治;负责区划地名工作;拟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处理公共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体广电旅游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工作。
设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5.公共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业农村、林业、交通运输、乡村振兴、生态移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农资市场安全监督、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负责林业行政管理;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计划;负责各项农民补贴审核,监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协调金融、供水、 供电工作。
设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6.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各项措施,负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达标活动。负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信访接待和协调工作。
设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授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设主任1名
(二)根据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立兴仁市新龙场镇人民代表大会、中共兴仁市新龙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兴仁市新龙场镇人民武装部、兴仁市新龙场镇工会、共青团兴仁市新龙场镇委员会、兴仁市新龙场镇妇女联合会、兴仁市新龙场镇残疾人联合会。其工作职责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执行。
正股级职数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1名,人大副主席1 名,人大秘书1名,武装干事1名,工会主席1名(由人大主席兼任),工会副主席1 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残联理事长1名。
(三)事业单位设置
新龙场镇共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正股级
1.兴仁市新龙场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挂兴仁市新龙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辖区内各领域综合服务提供保障。承担政务大厅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业和科学技术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及政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开展进驻政务大厅人员培训;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负责本镇民意调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信息咨询推介、失业人员援助、外出务工人员信息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基金征收、管理与拨付。负责工业生产、经济贸易协调服务。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工勤编制1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2.兴仁市新龙场镇综治服务中心(挂兴仁市新龙场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组织和协调同级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完善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咨询、预防和协调处置辖区内群体性事件、治安巡逻联防、平安创建服务。
核定事业编制3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3.兴仁市新龙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农业、林业、畜牧、农机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承担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土肥水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服务;承担畜禽疾病诊治、防疫、检疫、疫情测报和防控、种畜禽繁育管理;承担授权范围内兽药、饲料和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检测;承担辖区农户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承担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体林场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营造林作业设计、工程组织、质量检查;承担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与档案管理;承担乡村振兴、生态移民综合服务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9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4.兴仁市新龙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提供服务保障。负责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双拥”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工勤编制1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站长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5.兴仁市新龙场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做好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开工审核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镇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核定事业编制3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6.兴仁市新龙场镇科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辖区内文化科技事务提供服务保障。承担辖区内教育、文体广电旅游、科学技术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开展科技知识宣传,组织科技培训;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指导民间文艺演出,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指导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开展旅游文化宣传推介。
核定事业编制3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7.兴仁市新龙场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公共事务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社会事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办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有关业务。承担乡村公路建设、运输管理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公路及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实施乡村公路养护和公路绿化。
核定事业编制7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联系电话:0859-6540006.
(四)其他机构设置
兴仁市新龙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级有关行政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有关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村镇住房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核定事业编制 10名(其中工勤编制5名),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大队长1名(由1名副镇长兼任)、副大队长1名。
第五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务职数。
(一)人员编制
新龙场镇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64名(其中工勤编制7名)。
(二)领导职务职数
新龙场镇党政领导职务职数设置9 。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1名,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府副镇长1名,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859-654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