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现状
截止2024年12月底,农村集体“三资”方面,我镇共有农村集体资金412.734240万元,资产10999.472779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390.10281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8609.369966万元),资源25.537472万亩;收入方面,2023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社区)共11个,分别是场坝社区、大寨社区、双龙村、鲤鱼村、马路河村、蚌街村、新山村、铜鼓村、坡脚村、屯上村和坪寨村。年总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1个,九头村。2024年,总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共7个,分别是场坝社区、大寨社区、双龙村、马路河村、坪寨村、蚌街村和新山村;年总收入5万-10万元的村3个,分别是铜鼓村、鲤鱼村和屯上村;超过10万元的村2个,分别是九头村和坡脚村。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采取各举措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发展上年度总收入已超过5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力争未达到5万元的村突破5万元收入。
三、主要措施
(一)依托现有闲置固定资产盘活一批。2024年有村级集体固定资产出租共16处,产生租金收益共50.043641万元,2025年新出租村级集体固定资产3处,分别是出租蚌街村小学建筑物5年,租金总计2万元,出租蚌街村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形成资产1年,租金0.5万元,出租位于新山村瓦厂二组38号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屋顶或毗邻场地20年,租金合计1.44万元,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强有力的发展资源,进一步将现有闲置资源转化为资源优势,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依托薏仁米产业发展一批。依托“中国薏仁米之乡”,大力提升薏仁米机械化加工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我镇双龙村、场坝社区、大寨社区和蚌街村地处313省道沿线,是薏仁米机械化加工、运输及仓储的重要区域,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小城镇城区交通便利优势,进一步规划有效利用空闲土地,用来建造薏仁米机械化、加工、储存仓库和运输厂房,同时修建门面商铺等,以出租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发展一批。鲤鱼村、铜鼓村是苗族、布依族聚居地,民族文化底蕴丰富。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着重挖掘、培育、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优化空间配置,开发村集体路边、渠边、河边、房边等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资源,修建门面商铺、酒店、特色民宿,发展地标产品,融合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基地采购体验等,充分利用现有“三月三”、“六月六”、“八月八”等少数民族风情节日,大力宣传特色文化及资源,吸引外地游客到当旅游消费,以出租、旅游、零售等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依托“水”资源优势发展一批。鲤鱼村水资源丰富,是苗西南水厂的水源基地,辖区12个村(社区)以资金入股的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依托大田河、三角坝水库、鲤鱼龙潭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资源,大力发展渔旅、农旅产业,带动村以门面出租、合作社+合作社等模式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一批。鲤鱼村有特色蚕桑文化产业、渔产业,九头村有羊肚菌等食用菌产业,屯上和坪寨村有茶产业,马路河村有油茶产业,以合作社+基地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六)依托资源丰富的村带动资源匮乏的村发展一批。资源匮乏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较低,推动村与村合作发展,促使优势资源丰富、发展教好的村带动其余村共同发展,采用“合作社+合作社+文旅、合作社+合作社+基地”的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七)依托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发展一批。屯上村和坡脚村依托中央和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入股平台公司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组织领导
为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兴仁市屯脚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非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芝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魏永娣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兴凭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保 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黄耀兴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 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 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田锦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鲤鱼村党委书记
刘武刚 镇人民政府七级职员
王家会 屯脚镇卫生院院长
周品志 屯脚镇中心校校长
成 员:范春浩 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洪兴 镇党建办负责人
韦天龙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韩金延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永林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永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林业板块负责人)
方旭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乡村振兴板块负责人)
包国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水务板块负责人)
穆重天 屯脚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张兴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永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党建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财务室和镇自然资源所成员组成,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组织保障上不断强化、优化要素配置、资金支持、政策支撑、帮扶指导等,在实施中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一步探索更加细化、具体、切合村情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强化部门联动。结合工作实际,部门之间形成联动机制,协调全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分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监测调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业务部门做好业务技术指导、政策扶持保障、资金保障及监管等。
(三)强化监督考核。在发展过程中,及时梳理、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侵占、挥霍、浪费集体资产的组织和个人严肃追责,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