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月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全镇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屯脚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立足全镇消防工作实际,运用好“六防六化”工作方法,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消防法制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火灾防控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城乡消防综合治理能力,推进全镇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
三、重点领域
各村(社区)、部门要按照《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及镇党委、政府对冬春季节火灾防控的工作安排,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对本辖区、行业、领域内的重点场所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镇卫生院要制定全镇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和托育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和《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托育机构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整改消防风险隐患。
(二)留守儿童及托管机构。安监办、消防专职队、中心校、政务中心(民政办)、城建办和卫生院要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分解的通知》规定,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及托管机构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开展托管机构专项检查,对于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依法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完成整改;
(三)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中心校要制定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分解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排查,督促整改消防风险隐患。
(四)旅游景区和民宿、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相关部门要对照《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对旅游景区和民宿、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督促整改消防风险隐患。
(五)农村村寨。乡村振兴办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联合安监办、村(社区)民委员会对木质结构建筑连片村寨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整治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检测维护消防设施,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各村(社区)要持续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敲门行动”。
(六)商(市)场。消防专职队、城建、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在冬防期间对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存在的未经规划、消防审核(验收)、无管理主体、建筑主体耐火等级不足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监办要组织应急、自然资源、城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等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行业职责,紧盯木材、家具、制衣、塑料制品等厂房和建材、农产品批发、农业生产大棚、物流仓储等生产经营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依法严查未经消防设计验收合格和验收合格后未按原设计要求投入使用,存在高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八)经营性小场所和自建房。安监办要组织基层网格力量持续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村(社区)民自建房的巡查检查,紧盯较大以上风险自建房整改,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设置防盗窗等问题隐患。持续发动网络力量,运用“黔小消”APP对小型经营场所持续开展排查,对存在特别重大、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实施督导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关停生产经营场所、清理租住人员。
(九)城镇燃气。严格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盯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用气用火用电管理、工业燃料使用、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设备等重点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集中攻坚、综合施策推进整治工作。组织城建等相关部门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餐饮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餐饮经营服务场所燃气违规储存使用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要加强对“九小场所”中餐饮经营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培训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醇基燃料。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分解的通知》规定,加强对醇基燃料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整治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本行业本领域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整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一是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二是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三是燃气使用管理。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高层建筑使用瓶装燃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使用两种及以上火源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违规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燃气气瓶、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
(二)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一是消防工作站要按照《黔西南州创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社区指导意见》,指导辖区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和落实人员;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二是要组织消防工作站、村(社区)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持续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和村居民楼院开展全面排查,清理违规住宿人员,督促整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要督促村(社区)两委摸清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留守儿童等群体基本情况,明确责任人实施管护,定期上门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做到有证执法。
(三)落实重点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下发的《加强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重点围绕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警示宣传教育等环节,组织对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整治。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紧盯全国、全省、全州及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切实做好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全市“两会”前,组织有关部门要对各行业、领域、经营场所、公园等的消防安全加强巡查、检查。
(五)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镇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在广播、各村(社区)公开栏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张贴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严格落实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督促行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要求。宣传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机关、景区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六)加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单位、部门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节点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汇全员之智、集全员之力,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坚决完成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把风险防住、把隐患消除、把短板补齐,为全镇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开展火灾防控形势研判。要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量化标准要求,倒排工期、压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加强监管执法。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督导问责。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