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真武山街道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按照《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已进入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年度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严历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确保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遏制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真武山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体系
指 挥 长:周万波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长:陈恒恒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马龙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徐晓萍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罗定荣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白朝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统战委员
张 富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菲菲 办事处副主任
陈 健 派出所所长
李 光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吴光敏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各村(居、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菲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熊志强、张洪为成员,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二)各村(居、社区)。建立辖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林长制目录,对所包保的区域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扑救,充分调度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派出所。组织开展违规用火查处、火案侦破、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好火案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
(四)社会事务办。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指导做好林区公墓、坟地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违规用火管理。
(五)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护林员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工作,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森防物资储备等工作,做好综合防控和应急救援。
(六)其他各股室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职责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三、工作时间
此次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时间为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四、打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农事用火。重点打击防火期内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重点打击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森林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生产用火。重点打击违规计划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力问题。
(四)游人用火。重点打击旅友违规进山、违规携带火种、违规用火等隐患问题。重点林区进山路口管理流于形式,游客车辆未集中存放,旅行社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五)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五、工作任务
(一)严格火源管控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群,对重点时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重点地段、重要林区进行设卡、盘查火种,在林区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上坟烧香、吸烟、烧纸、烧杂草、烧地埂等,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对全街道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居、社区)、相关站所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利用村广播平台、宣传栏及村民红白喜事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特别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得少于2个课时的森林防火专题讲座。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的法治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各村(居、社区)要建立不少于15人的防火应急分队,街道要组织义务扑火队,定期组织演练,要充实防火物资、装备,对各村(居、社区)辖区内的护林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知识培训,切实增强扑救战斗力,确保反应迅速、响应及时,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考勤。明确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和巡查记录登记,确保防火期信息畅通。发现火情各村(居、社区)要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绝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