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武山街道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真武山街道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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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山街道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政府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电《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207号)、《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新冠肺炎防控办函〔202148号)《兴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新冠肺炎防控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我街道“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为人民群众健康平安过节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及当前疫情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两节”及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街道各村(居、社区)、各办(站、所)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市、街道、村“三级联动”,压紧压实属地、单位、部门和个人“四方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街道各村(居、社区)、各站所要始终处于战时激活状态,主要领导要带头值班值守,各工作组要保持24小时高效运转,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决策执行扁平化、高效率,事不过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行业主管办(站、所)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各工作组、各村(居、社区)要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防控措施。(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各办(站、所)。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各村(居、社区)、各办(站、所)要强化“两节”期间人员流动管理工作,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省。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14天内接触过阳性感染者的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交通场站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以下简称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党政办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流动,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各办(站、所)。

(三)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管控。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村(居、社区)要严格执行“三级包保”“五包一”等制度,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认真细致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入境人员、非法偷渡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有既往感染史等重点人员开展摸排,实行台账化、网格化管理,构建“人自为防、村(社区)自为防、街道自为防”的群防群控体系。各村(居、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布返乡人员申报、登记电话,主动与本村(居、社区)在外人员取得联系,督促其执行好当地防控政策,告知我省、我州、我市防控政策和法律责任;督促指导近期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申报登记,了解返乡日期和行程安排,提醒其在返乡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根据返乡人员具体情况,要求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返乡人员抵达属地后,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流动。发现未如实申报的重点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严格管控,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综治服务中心、各村(居、社区)

(四)严管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集会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机构,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牵头领导:马龙广;牵头部门:综治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各办(站、所)

(五)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力度,确保我街道全程接种率均在83%以上。持续推进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应接必接、及早接种,及时为其他人群提供加强针接种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持续扩大3-11岁人群接种覆盖率,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在2021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加强政策宣传,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提高加强针接种率。统筹辖区疫苗接种资源力量,积极推进流感等常规疫苗接种工作,切实降低冬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交叉叠加的风险。牵头领导:罗定荣、田 亮;牵头部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各办(站、所)

(六)开展常态化培训演练。街道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桌面推演、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演练,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核酸筛查、社区管控、人员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确保防控责任层层落实、防控措施精准到位。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加强物资及经费保障。街道资金物资保障组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的督促指导,要科学制定完善医疗、生活物资储备清单,建立滚动式储备轮换制度,形成衔接有序、梯次支撑的储备保障体系,确保各类医疗、生活物资能够满足全辖区所需。牵头领导:张 富;牵头部门:党政办;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

二、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监测

(一)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市人员。一律按照“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的原则进行管控,其中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离时实行“双采双检”,管控时间从此类人员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开始计算。在市无固定居住地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在同一集中隔离点完成健康监测。非法偷渡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原则,比照境外来(返)市人员进行管控。此类人员要在入市首站隔离点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派出所;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社区)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暂未调整风险等级但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来(返)市人员。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健康监测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179号)要求,分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三)市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市人员。倡导主动在抵市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四)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市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入市后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五)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牵头领导:罗定荣 田 亮;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六)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根据密接的核酸检测结果精准落实管控措施。其中,密接在集中隔离期间,前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次密接在第14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如密接前4次有阳性检测结果,其次密接立即按密接管理。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七)有新冠病毒感染史的在市人员。治愈出院后须进行至少14天集中康复隔离;解除康复隔离后,由属地将其闭环转运至家中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1014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对其进行1年期健康随访,前3个月每半月检测1次核酸,之后按月开展核酸检测。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八)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每2-3天检测1次核酸;急诊、呼吸、感染等重点科室人员每7天检测1次核酸,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对接诊过中高风险地区患者或者存在类似风险的工作人员,自接诊或接触之日起14天内,每3天检测1次核酸。牵头领导:田亮;牵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交通场站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直接接触需集中隔离管控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客或存在类似风险的场站工作人员,自接触之日起14天内,每隔1天检测1次核酸;其余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核酸,每次间隔2天以上。牵头领导:白朝平;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管站。

(十)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大型冷库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一线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每次至少间隔2天;其余生产、销售企业及场所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周检测1次。接触非冷链进口货物或非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每2周抽检1次核酸,每次至少覆盖50%的工作人员,1个月内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牵头领导:田亮;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十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新进服务管理对象及工作人员进入相关机构前,需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每2周抽检1次核酸,每次至少覆盖50%的机构人员,1个月内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十二)邮政、快递、外卖从业人员。14天抽检1次,原则上每次不少于50人,每次被检人员名单需更新,可根据当地从业人员规模适当增减抽检人数。牵头领导:白朝平;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安监办。

三、强化重点物品及环境监测

(一)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大排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实行“亮码经营”,落实“五全六专”,推进全链条、可追溯、闭环式管理,降低病毒经进口冷链输入和传播风险。严格落实采购审批、提前报告、集中监管、录入“黔冷链”平台制度,对未经批准、未提前报告、未进集中监管仓、未录入平台的进口冷链食品就地封存,对违反防控政策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健康上岗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市监分局、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市监分局、各村(居、社区)

(二)进口非冷链货物。有关部门要对进口非冷链货物加大监测力度,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对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的货物要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和抽样数量。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市监分局、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三)非进口冷链食品。有关部门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市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措施,检测结果呈阴性并完成预防性消毒后,方可使用、加工、销售。非必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采购冷链食品。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市监分局、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市监分局、各村(居、社区)

(四)医疗废弃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落实医疗废弃物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储存医疗废弃物,在48小时内由指定企业集中处置。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医疗机构。街道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要配合好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认真开展就诊患者“三史”问询,强化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肺炎临床症状监测。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以及探视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措施,坚持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等措施。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一旦发现发热患者,要按规定规范转诊至就近发热门诊。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社区)

(二)零售药店。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社区)要配合督促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烧药限购管理制度,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烧药。一旦发现发热患者,按规定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零售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牵头领导:田亮;牵头单位: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社区)

(三)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信息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做好室内通风、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对健康码“黄码”人员不得简单拒绝其入住,应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做好跟踪管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省、州、市防控政策。旅客退房后要立即对其居住房间开展清洁消毒。牵头领导:马龙广;牵头单位: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单位: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社区)。

(四)重点商贸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商贸场所要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加强日常防疫巡查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非接触式结账支付。牵头领导:张菲菲;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农业综合办。

(五)餐饮场所。餐馆、饭店等餐饮场所要坚持做好测温扫码工作,加强员工卫生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常备防疫用品,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单位:市监分局、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监分局、各村(居、社区)

(六)景区景点。各景区景点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和密闭空间通风换气,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对容易形成游客聚集的项目、场所要合理设置观众间距,防止人员过于密集。牵头领导:王珊;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七)室内文娱场所。酒吧、KTV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预约分流、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的原则,合理控制人流密度,落实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麻将馆、棋牌室暂不开放。牵头领导:马龙广;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派出所、各村(居、社区)

(八)学校和托幼机构。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有序安排寒假放假时间,错峰组织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晨午检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做好食堂环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校医院、医务室要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学生居住地、旅居史,在落实省、州、市防控措施情况下,可要求学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返校。牵头领导:王 珊;牵头部门:中心校;责任部门:中心校。

(九)施工生产单位。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施工、生产单位要坚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不放松,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严格做好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对选择就地过年的员工,要加强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员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要求返岗员工在落实我省防控措施情况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返岗。牵头领导:陈恒恒;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

五、强化院感防控和发热门诊规范管理

(一)加强人员培训和配备。建立完善定点救治医院医务人员抽调预案,梯队配置危重型(重型)、普通型、无症状感染者3类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救治专家团队和储备医务人员培训演练,全面提升救治能力。建立平急转换机制,按要求为发热门诊配备足额医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和防控政策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医疗救治、消毒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逐项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接诊可疑患者后,要立即开展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感控人员要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加强感控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对人员及环境进行核酸检测。加强院区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感控知识技能培训,所有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强化流调溯源能力

(一)坚持多部门联合流调。流调组成员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要提升传统流调能力,精准研判风险人群。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流调组成员

(二)推进流调工作提质增速。街道属于市级流调组成员的要在省、州级和市级流调专家队指导下,不断提升流调队伍能力水平。一旦发生疫情,流调组要立即赶赴疫情发生地,严格落实“2+4+24”工作模式,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病例活动轨迹的核心调查,24小时内完成感染者居住场所、工作场所、行动轨迹、家庭成员关系等具体情况调查。按照将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临床诊治相结合,流调分析与实验室检测结果比对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的“五结合”原则,不断提高流调质量和速度。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单位: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单位:流调组成员

(三)加强跨区域协查。实时查收指挥部提供的数据资源,全面汇聚疫情风险人员预警数据,第一时间落实排查指令,强化“零延迟”核查排查措施。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接到协查指令后,要迅速进行落地查人,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疫情发生地反馈相关情况。对已离开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旗)但途经并滞留我市的外地人员,滞留地要在24小时内完成滞留人员核酸检测和风险排查。牵头领导:罗定荣;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村(居、社区)

七、强化核酸检测能力

(一)提升实际检测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人员管理台账,对辖区医疗机构内所有45岁及以下医护人员开展采样培训和考核,确保全员核酸检测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牵头领导:田亮;牵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提高检测便利性。按照便民原则,优化检测管理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完成检测;“两节”期间要指定检测机构提供24小时检测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复工、复学等检测需求。要多渠道公布辖区内检测机构名单、电话、地址等信息,并确保更新及时。牵头领导:田亮;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

八、强化应急响应机制

(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一旦市内出现本土疫情,在省、

州、市统筹指挥下,街道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与工作专班要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合并办公,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迅速高效应对处置。牵头领导:周万波 陈恒恒;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疫情发生后,街道要配合现场处置指挥部要按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对风险人员边流调、边管控,确保排查及时、赋码精准、检测准确、管控严格;对风险区域快速采取交通管控、核酸检测、限制聚集、封闭管理等措施。感染者确诊后,原则上要在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区域划定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因疫情滞留人员防控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防控管理工作。牵头领导:周万波 陈恒恒;牵头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

九、强化“两节”期间督导检查

(一)开展综合督查。“两节”期间,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派出疫情防控综合督查组,聚焦交通场站、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景区景点、进口冷链等重点场所及重点环节,全面排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全力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向全省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村(居、社区)要立即开展自查,全力配合做好省级、州级、市级综合督查。牵头领导:徐晓萍、田亮、王珊;牵头部门:街道纪工委;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

(二)坚持推进常态化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各村(居、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部署要求,压实常态化监督检查责任,统筹做好疫情监督检查工作,随时查找风险隐患,切实补齐短板漏洞。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牵头领导:徐晓萍、田亮、王珊;牵头部门:街道纪工委;责任部门:街道纪工委、各村(居、社区)。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牵头领导:田 亮;牵头部门:市监分局、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 责任部门:市监分局、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

本方案未涉及内容,继续按照省、州、市既有防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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