薏品田园街道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薏品田园街道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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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街道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扫码入企”的工作提示》精神,现就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事项,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以及省、州、市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的工作要求,着力规范街道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行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内部整合。一是认真梳理街道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在省、州、市三级检查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街道检查事项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不得开展行政检查。二是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行政检查主体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检查频次上限清单等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检查相关事项。三是对街道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年初制定街道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并整合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相关检查,避免同一单位多头检查,同时实行动态调整。

(二)严格控制专项检查。对某一企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部署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实施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定检查计划,按要求报市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有特殊或专项涉企检查任务的,需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开展,并按要求录入“扫码入企”信息系统。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街道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告知企业。要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严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

(四)加强涉企行政检查业务培训。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每年定期组织2次街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操作指南,在入企检查前向企业出示检查二维码。二是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开展必要的入企现场检查,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检查事项,坚决依法检查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规范行政执法排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易金龙牵头抓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问题和措施办法,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并结合街道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对上请示汇报和对下指导监督力度,构建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安监办)要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好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将工作抓在实处,抓出战果、抓出实效。

(三)强化沟通协调。部门根据涉企行政检查加强协调沟通,对检查内容主动进行整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企,检查情况明确告知企业负责人,同时,针对检查存在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好跟踪监控,确保排查到位,督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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