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薏品田园街道2024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薏品田园街道2024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字体:

关于印发《薏品田园街道2024年防汛抗旱

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站、办、中心:

《薏品田园街道2024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兴仁市委薏品田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薏品田园街道2024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202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确保在突发地质灾害时应急工作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薏品田园街道2024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薏品田园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和险情及围绕灾害或险情开展的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薏品田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各有关办、站、中心和各社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三)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实行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村组突发地质灾害应对的主体责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薏品田园街道2024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街道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长:罗  凯  街道薏品田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志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肖婵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魏  俊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易金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王韩鹏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王  雪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姚世雄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龙清莹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  丽  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邵  飞  城南派出所所长

          张庆兴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员:杨潇潇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潘丹丹  街道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王锡森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  昊  街道应急办负责人

          吴秀应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顾  瑾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刘信祥  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勇  街道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刘国美  街道司法所所长

          丁轩伟  街道财政分局局长

          各社区支书、主任、治保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易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昊、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公室、自然资源分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按灾害等级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积极做好灾情的上报工作;协调市人武部、武警中队等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执行国务院、省、州、市下达的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薏品田园街道2024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灾险情评估组、现场抢险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各工作组组成部门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罗  凯  刘志阳 

副组长:肖婵娟  魏  俊 王韩鹏  易金龙  王  雪

        龙清莹  邵  飞 王  勇  张庆兴

成  员:由党政办、应急办、城南派出所、自然资源分局、农业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现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现场抢险组、治安保卫组、灾险情评估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

2.灾险情评估组

组  长:龙清莹

副组长:王  勇  吴秀应   

成  员:由自然资源分局、农业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查明、分析灾害或隐患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会同气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及时判断出灾害或险情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组织对险情或灾情进行监测,提出应急防范或处理对策、措施;按速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3.现场抢险组

组  长:易金龙

副组长:邵  飞  王  昊   

成  员:由应急办、城南派出所、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易金龙同志负责调度供电所及供水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组织、指挥遇险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对已经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其他灾害和安全事故抢险、消除隐患;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竭力保障城区至发灾地的交通、电力、通讯畅通;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疏散转移;做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治安保卫组

组  长:肖婵娟

副组长:刘国美  潘丹丹  各社区治保主任

成  员:由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各社区治保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推进;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威胁人员;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  

副组长:杨潇潇 丁轩伟

成  员:由党政办、应急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等部门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应急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安置,死难、受伤人员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韩鹏

副组长:张庆兴

成  员: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救护车辆;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减少人员伤亡;组织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发展;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做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灾后重建组

组  长:罗  凯  刘志阳

副组长:肖婵娟  王韩鹏  易金龙  姚世雄  龙清莹

        王  雪  梁  丽

成  员:由党政办、财政分局、社会事务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局、应急办等部门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肖婵娟同志负责调度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联通等部门配合重建。

主要职责:提出恢复与重建方案;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或损毁的交通、通信、电力、供水、水利、校舍等设施;帮助灾区恢复损毁的农田、耕地,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生产和教学秩序;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对上争取;负责灾后重建地点的选定;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各社区要加快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配合自然资源分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建设地质灾害微信群,形成覆盖全街道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办事处有关站、办、中心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明确所挂点社区领导为地质灾害第一责任人,社区包片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对临坡村寨背后山体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了如指掌;每个隐患点要明确1名预警员,预警员、包保责任人要密切开展工作,扎实做好该片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自然资源分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指挥部。

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所在村组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社区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组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微信群的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将发现的险情或灾情向指挥部报告。

四、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划分一览表

灾情等级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死亡人数X(人)

或直接经济

损失Y(万元)

X≥30

Y≥1000

10≤X<30

500≤Y<1000

3≤X<10

100≤Y<500

X<3

Y<100

险情等级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受威胁人数X(人)

或潜在经济

损失Y(万元)

X≥1000

Y≥10000

500≤X<1000

5000≤Y<10000

100≤X<500

500≤Y<5000

X<100

Y<500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主要由街道基层民兵和青壮年劳动力、各社区的应急队伍组成;灾害规模较大时,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组织预备役民兵、公安派出所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2.资金物质保障

物资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平时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财政分局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应急办提前安排落实好避让场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被和维持灾民生活一段时间所需的粮食和饮用水等救济物资。

3.应急通信保障

各社区、各站、办、中心的所有成员、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联系人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保证汛期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

4.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方案

街道每年公布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该预案中明确本年度街道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责任部门和单位。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部门和各社区应根据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结合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制定该点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明确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要求及时迅速通知到户到人;

2)明确灾害发生时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落实安置点;

3)明确老人与小孩的帮扶对象;

4)组织落实好抢险救援人员;

5)做好汛期的值班、定期巡查、强化检查的工作安排。

六、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村组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指挥部和自然资源分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报市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

各级值勤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内部处置,迅速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并在30分钟内通过面呈、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将详细情况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经领导审签批示后,应同时做好三件事:一是向办事处及有关站、办、中心报告;二是迅速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所有人员20分钟内必须赶到灾情发生点。

办事处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地灾办;自然资源分局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办事处在接到中型地质灾害应在2小时内、小型地质灾险害应在4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地灾办;自然资源分局在接到中型地质灾害应在2小时内、小型地质灾害应在4小时内,报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威胁对象和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七、应急响应程序

(一)先期处置

2024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社区、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社区及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2024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规定,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

1.自然资源分局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灾险情评估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对险情做出分析判断,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依照速报制度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

2.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分析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视情况需要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一旦启动本预案,街道指挥部一方面迅速向市指挥部报告,取得上级的指导和支援,另一方面指挥各工作组迅速按各自职责有序组织开展抢险避灾工作。

4.根据灾险情评估组提交的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情况紧急时,采取强制措施疏散撤离。

5.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险情排除工程,减缓或消除隐患的发展;在隐患险情未及时消除前,对隐患实施动态监测,掌握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应变对策。

6.各工作组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灾区,分别按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地开展施救工作。

7.当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灾险情评估组建议宣布应急结束,确定撤销或者保留危险区,提出下步防灾、搬迁避让或者是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同时,综合协调工作组进行灾害事件的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

(一)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自然资源分局会同办事处相关站、办、中心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汛期到来之前,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和演练。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