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黔生态发〔2022〕2号)和《州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生态日”林长巡林活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确保薏品田园街道2022年“贵州生态日”林长巡林活动有序开展,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街道、社区两级林长巡林,主要集中在2022年6月18日前后一周 (6月11日-25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的,可在6月份适时完成。街道、社区林长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巡林,每年街道不少于6次,社区不少于12次。
二、活动地点
杨泗屯社区林区、洛渭屯社区林区、大岩洞林场。
三、活动主题
保护林草资源厚植生态优势。
四、活动内容
(一)巡林现场可采取现场汇报方式进行,重点听取包括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森林督查、绿盾、“清风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林草资源培育、产业发展和涉林直补资金兑现情况,林长履职情况等,在责任区内选择1-2个巡查点开展巡查。
(二)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座谈会,听取下级林长关于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有关情况汇报;听取生态护林员、民间义务监督员或群众代表有关情况汇报;针对巡林发现问题及其他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工作要求。
(三)结合实际开展“林长制”进校园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五、活动方式
(一)集中开展“贵州生态日”巡林活动。根据最新的林长制名录,在6月18日前后一周采取“总林长+林长+社区林长+护林员+N”集中开展巡林。
(二)结合实际开展林长制进校园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林长制”进校园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三)积极参与黔西南州组织的感恩奋进新征程绿水青山看贵州林业诗歌大赛活动。街道、社区两级积极撰写诗歌,于2022年6月底前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市林长办。特别提醒,所撰写的诗歌不能提前在新闻媒体、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提前发布。
六、参加人员
薏品田园街道、社区两级林长、护林员、民间义务监督员或群众代表。
七、有关要求
(一)积极配合市级领导巡林安排;
(二)制作和完善相关林长公示牌;
(三)活动开展期间,要将活动开展内容形成图文简报报相关部门;各级林长巡林期间要详细记录巡林台账;
(四)巡林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对于能现场解决的要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第一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巡林发现的问题都能完成整改;
(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厉行节约,不层层对口陪同;
(六)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巡林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七)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林长巡林及各地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