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政府薏品田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下达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
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办、站、中心:
为继续做好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各社区(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下达街道的创业担保贷款任务,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街道拟发放90万元,结合街道基本情况,对2021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进行分配如下:杨泗屯居委会25万,洛渭屯居委会25万,安和社区25万,薏品田园社区15万。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经〔2020 〕21 号)、《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贵银发〔2017 〕83 号)等文件精神,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大力提升贷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二)各社区(居委会)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动员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资料交至人社中心审核,人社中心把审核合格的资料于每月20日前移交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社区(居委会)绩效目标考核评分内容,同时也作为干部勤政分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按时间完成或未完成给街道年度目标考核造成影响的人员,将严肃问责。
兴仁市人民政府薏品田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