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至上”精神,树牢大抓基层、大抓源头、大抓化解的鲜明导向,推动矛盾纠纷问题源头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按照工作要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2025年今冬明春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工委领导、综治中心统筹、公安司法联动、部门参与、村(社区)主治结合,集中精力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化解和专项整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全街道政治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满意率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全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二、工作内容
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强基础”为重心,聚焦“源头、苗头、人头”,全面排查掌握影响全街道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大走访(11月30至12月31日)。各股室(站所)、驻街道部门、各村(社区),要立即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户户走、家家访行动,走遍辖区内所有人户、企业,深入细致排查外出务工就业返乡(同时要对街道外来人员及出租屋进行走访排查,了解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及相关安全隐患)、刑释、吸毒、酗酒、大龄单身、六失一偏等人员所涉矛盾纠纷,广泛搜集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山林水土、经济债务、口角琐事等各类“民转刑”苗头线索,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观念,有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纠纷,维护群众权益,最大限度控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大排查(11月30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要对本地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特别是婚恋纠纷)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排查,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线索,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账,并及时将矛盾纠纷大走访排查台账推送至综治中心和所属村(社区),由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配合,深入各村(社区)做好指导,认真细致对大走访过程中及存量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详细分析当事人是否是特殊人群、“六失一偏”人员、重组家庭人员,所涉矛盾纠纷的焦点,是否有扬言、威胁、家暴、激烈争吵等激化的苗头情况,主动筛查发现具有极端行为倾向人员,实行分级分色预警管理,主动联系当事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特别突出的,要及时组织人员介入,做到管控实时到位、隐患源头治理,同步录入综治信息平台。
(三)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2026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股室(站所)、驻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全覆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多元化解工作要求,对走访过程中新发现的家庭婚姻、情感、邻里等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主动意识,边走访边化解,做到同步消化。同时,在走访化解纠纷时同步填写矛盾纠纷入户化解单,做到“一纠纷一档案”。二是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平台线上线下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的优势,对走访排查的矛盾纠纷,解决不了的,要逐级上报化解,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调处化解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需要上级部门或跨区域协调调处化解的突出矛盾纠纷,要落实好稳控措施,并及时报街道综治中心。街道综治中心收到信息后认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及时进行化解调处,通过领导包保等方式加强跟踪督促,推动涉及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攻坚化解,严防矛盾激化升级。各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工作研判,每周四前将研判结果报送至综治中心。
(四)总结提升(2026年2月1日至2月28日)。一是全面自查复盘:各社区(村)、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梳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二是巩固化解成果: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头看”,回访当事人,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化解完毕的矛盾纠纷,持续跟踪推进,确保见底清零。三是总结经验做法: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有效举措和成功案例,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完善风险预警、联动处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制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五)开展信访积案控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梳理排查信访积案。在集中走访排查阶段,要全面梳理排查本辖区积案,重点梳理排查反复缠访的信访人、曾经或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的信访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规模聚集的挑头人等重点信访人。二是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对信访积案逐案逐人确定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制定化解方案或措施,实行限期化解。对能依法依规解决的限期解决,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思想稳控、帮扶工作,力争息诉罢访,坚决防止引发极端案事件,努力实现积案“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街道各股室(站所)、驻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要确保“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按时保质保量向街道综治中心报送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大走访期间情况实行每周一报送,大排查大化解期间情况实行半月一报送。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于每周四16时前将本周走访工作台账报送街道综治中心。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命案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要及时报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进行分析研判、采取应对措施、做好相关稳控工作,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严格督导压实责任。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深、不严、不实、不细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导致发生重大问题,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