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对禁种铲毒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效,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目标,结合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和无毒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深入踏查
各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根据毒品原植物的生长属性(罂粟种植季节为:当年农历9-10月播种、次年2-3月开花、4-5月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禁种宣传和踏查,特别是从现在起到4月底正值毒品原植物开花、结果的关键时期,根据禁毒工作会议要求,各村(社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开展地毯式踏查和宣传,踏查工作要深入实地,不留盲区空白,不留死角死面,做到村(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广泛宣传,加强整治
各村(社区)在开展踏勘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禁种铲毒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护林防火、植被保护等工作,在关键节点、关键部位开展禁种毒品原植物的宣传,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户进行走访检查,提升广大群众禁种意识。通过网格员或联户长走访排查、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微信微博举报等方式,市禁毒办将按照《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禁毒办通〔2018〕70号)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禁种铲毒工作顺利推进。联合东湖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各村(社区)以及禁毒志愿者、禁毒专干等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非法种植活动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等,让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增强禁种禁制意识。对踏查发现的毒品原植物种植,要依法进行铲除整治,确保踏勘率、宣传覆盖率达100%。
三、加强排查,依法打击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易种植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和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行为进行举报。在踏勘工作中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要及时上报街道,经街道同意后报公安机关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对发现的非法种植案件,决不能一铲了之,要上追种子来源、下查毒品原植物流向,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种植的强大声势。
四、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相应的禁种铲毒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重点村社发放告知书,与重点户签订禁种禁制承诺书等方式,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对出现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或被国家禁毒办“天目”卫星监测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或零星种植现象问题严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从此次通知下发之日起,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要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联合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毒品原植物踏勘行动,对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反映上报街道,街道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市禁毒办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市禁毒办和禁毒大队的指导下及时铲除。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踏勘工作的图片(不少于5张)和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登记表等报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