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官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通知

陆官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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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官街道办事处

关于明确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宣传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各村(社区)均需设置社会救助协理员。经街道研究决定,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站1个,各村(社区)各设置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负责做好困难群众排查、主动发现、主动协助办理社会救助工作。

各村(社区)设置的社会救助协理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附后,请各(社区)按街道的要求统一安排抓好落实,将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落实落细。

附件:1.陆官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

2.陆官街道社会救助协理员名单

3.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职责

                      兴仁市人民政府陆官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陆官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

县(市)

乡(镇

街道

服务站(点)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备注

兴仁市

陆官街道

凤凰城社区社会救助站点

凤凰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白玉萍

附件2

陆官街道社会救助协理员名

县(市)

乡(街道、街道)

村(社区)

协理员姓名

备注

兴仁市

陆官街道

在水一方社区

兴仁市

陆官街道

凤凰城社区

白玉萍

兴仁市

陆官街道

陆官社区

兴仁市

陆官街道

坪上村

成先春

兴仁市

陆官街道

瓦窑村

附件3

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增减和死亡信息、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变动信息的精准核实。

二、协助社会救助对象中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未成年人完成家庭信息定期报告,配合做好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馈信息,帮助困难群众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待遇和临时救助。

三、协助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协议签订、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探视走访及动员集中(自愿)入住敬老院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特殊困难群众摸排有关工作,主动发现和上报困难群众信息,帮助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

五、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台账管理工作。

六、做好市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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