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官街道办事处护林员管理方案

陆官街道办事处护林员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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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切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杜绝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火灾的发生根据省、州、市护林员管理相关精神现制定陆官街道办事处护林员管理方案

一、监督及培训

1.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督查,确保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森林资源管护、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扑火人员演练及培训,熟悉护林防火相关条文法规,熟悉扑火方法和避险知识。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有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扑火队伍,能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快速的扑灭火情。

护林员工作职责

1.协助村(社区)搞好森林防火、组织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活动。

2必须常驻当地,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每月上山巡护不少于22天,并登录生态护林员APP开展巡林工作每月生态护林员APP上线率不得低于80%,每日巡山情况需向村(社区)报告。如需外出,应书面向村(社区)请假。

3.按时参加街道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全体护林员要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向广大农户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等。

5.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和违章野外用火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协助查处盗砍滥伐林木、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和违法征占用林地等各类林政案件。

6.协助街道和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野外用火,督促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查处各类违章野外用火。若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街道和村(社区),服从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和村(社区)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完成街道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并服从市级调派支援其他乡镇街道的扑救工作。

7.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城区护林防火特别分队护林员除了认真完成本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的管护任务外,还要随时积极参与全街道范围内林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9.包保片区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禁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按沙取十、筑坟、割油、打柴等损坏生态林的活动。

10.发现森林病虫害要及时报告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协助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11.着装整齐、佩戴防火标志(森林防火袖套)、携带小喇叭扑火工具等上山巡护。

12.对辖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上报。

13.对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14.做好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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