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工作,更好保护我街道森林资源,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元宵节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特成立2024年“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 朋 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小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阮 籍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 霞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高成艳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毛光洋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熊祥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友发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罗冉东 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李 胜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润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毛全明 市财政局东湖分局局长
庞升艳 东湖司法所所长
王 刚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石森熠 党政办负责人
鲁定学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耿士虎 安监办负责人
李昌明 乡村振兴指挥部负责人
甘怀国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龙凌云 项目办负责人
余先政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 林 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文大印 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人
谯金美 党建办负责人
杨光学 东湖街道应急分队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第一书记、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杨友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他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收集森林防火工作材料及上报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宣传巡查小组,各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第一宣传巡查小组
组 长:杨友发 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分队、新房子村常务干部、新房子村生态护林员、新房子村驻村干部组成。
(二)第二宣传巡查小组
组 长:李 胜 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安监办、财政分局(财务室)、三帽坡村常务干部、三帽坡村生态护林员、三帽坡村驻村干部组成。
(三)第三宣传巡查小组
组 长:阮 籍 东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站)、项目办、社会事务办、西洋村常务干部、西洋村生态护林员、西洋村驻村干部组成。
(四)第四宣传巡查小组
组 长:王润岳 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东湖司法所、自然资源分局、扶贫移民站、征地(拆迁)工作组、五峰村常务干部、五峰村生态护林员、五峰村驻村干部组成。
(五)第五宣传巡查小组
组 长:高成艳 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熊祥芳 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东湖社区常务干部、生态护林员、驻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组成。
职 责:1.逐户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兴仁市森林草原禁火令等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同步收集好印证资料,备注清楚农户姓名,该项于“元宵节”前全部完成;2.配合村“两委”抓好火源动态管控,杜绝野外用火,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二、时间安排
视具体气象情况相应延长。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即日起,各股室站所每天至少安排三分之二工作人员到对应村支援森林防火工作。到村人员要讲政治、顾大局,服从所在村挂村领导及村“两委”统一安排,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等相关工作,真正做到全覆盖、零遗漏。
(二)多措并举,确保实效。一是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在重点林区路口设置卡点进行宣传和检查,坚决杜绝带火入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杂草等行为,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办事处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二是要结合正月十四、十五两天上坟风俗,增加人手增设卡点进行盘查管理,坚决杜绝因上坟祭祖等引发森林火情。三是加强对辖区护林员的业务培训和督促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和履职要求,每天突出重点巡查排查,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处置和报告村支部书记。四是村书记要带头对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科学安排调度,严防森林火情发生。对不服从调度或履职不力的,坚决予以辞退。五是要管住重点人群,对儿童、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要给其监护人打好招呼,严防监管不当引发火情火灾。
(三)强化管理,严肃纪律。各股站室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好每天到村人员,确保达到规定人数比例。各村负责做好到村支援人员的考勤管理并提供早、中餐等后勤保障,杜绝代签和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做好各村(社区)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形成震慑效应。对到岗到位不实、工作敷衍甚至不服从统一调度的,将报街道纪工委严肃问责。
中共兴仁市委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