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潘家庄镇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潘家庄镇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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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工作部门、驻镇部门:

为有效化解辖区群众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确保土地确权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潘家庄镇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守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邹桂晶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杨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叶  灏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蒋正卫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张  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龙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

许大涛  潘家庄司法所所长

杨  冬  潘家庄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成阳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青高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金续贵  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杨忠彪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队,杨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叶灏同志、梁龙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刘成阳、杨青高、金续贵、杨冬、杨忠彪等组成,下设调查取证组、协调化解组两个工作组。

一、调查取证组

组  长:杨 波

副组长:金续贵

成  员:刘成阳、杨冬、杨青高、杨忠彪、广禹超

职  责:负责对农户提交的申请土地(林地)确权事宜进行核实、受理、调查、案件资料收集等工作。

二、协调化解组

组  长:梁龙方

副组长:许大涛、刘成阳

成  员:潘家庄司法所、潘家庄自然资源所、镇综合治理中心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开展土地(林地)等权属争议化解、自然资源政策宣传、法治宣传等工作。

在开展工作期间,如需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组长或副组长进行统筹协调,如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的,由新任职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再另行文。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0日

 

 

 

 

 

 

 

 

 

 

 

 

 

 

 

 

 

 

 

 

潘家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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