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位收缴责任人:
截至2024年1月16日,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进度为68.54%,连续两月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且与倒数第二名相差两个百分点,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前期下发的《关于印发<潘家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根据市级要求,到2024年1月31日前医保征缴率需达到95%以上,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低保对象征缴率需达到100%,2月8日<春节>前必须完成预期目标。
二、奖惩机制
(一)各村(社区)支书、专业化管理干部、收缴责任人根据2023年10月7日下发的《潘家庄镇2024年医保任务个人分解表》中任务数,完成进度100%以上的,按照任务数2元/人进行补贴,超出任务数100%的部分按照5元/人进行补贴。完成进度没有达到100%的,按照未完成任务数6元/人进行处罚。
(二)各村(社区)协管员根据2024年1月15日下发的《通知》中调整后的任务数,完成进度95%以上的,按照任务数2元/人进行补贴,超出任务数95%的部分按照5元/人进行补贴。完成进度没有达到95%的,按照未完成任务数6元/人进行处罚,同时报请镇政府研究,是否继续聘用。
(三)没有分配任务的机关干部职工,从2024年1月17日起,收缴一人医保补贴5元,上不封顶。(注:必须是潘家庄镇户籍人口)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住“攻坚期”。从今日起至1月31日为一个攻坚期,请各村(社区)务必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走村入户,全力以赴推进医保收缴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面对面“告知”。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和小组会,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村村通等多方式开展宣传。针对未参保群众,采取入户送达方式,将《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告知书》面对面送达并明确告知其中内容,取好图片作为印证资料上报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市级1月15日会议要求,连续三天排名倒数三名的村(社区),由分管领导约谈全体村常务干部;连续五天排名倒数三名,镇纪委介入进行约谈;连续七天排名倒数三名,年底目标考核,不纳入评优评先。各村(社区)、各位收缴责任人要真正认识到征缴医疗保险工作是民心所向、职责所系,增强征缴工作责任意识、紧迫意识。集中力量抢抓“攻坚期”,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政策明白卡
2.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提醒、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公告
3.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告知书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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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庄镇党政办公室 |
2024年1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