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仁市潘家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驻镇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潘家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巩固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根据《“十四五”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的通知》《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兴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潘家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行调整充实并实体化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集人:杨 旭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召集人:陈 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博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路元厅 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中队长
张旭云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叶家江 潘家庄自然资源所所长
白忠超 镇安监办负责人
刘成阳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杨青高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姚 创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广禹超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白朝金 潘家庄镇中心校校长
许大涛 潘家庄司法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警务助理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设办公室在交管站办公室(同镇安监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邹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调度、档案收集等日常事务。
附件:1.潘家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工作职责
2.潘家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运行方式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